顶格减免!“六税两费”减征50%,辽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迎减税降费大礼包!
发布时间:2022-04-08
来源:朝阳市财政局
3月25日,辽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辽财税〔2022〕59号),明确按最高税额幅度50%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“六税两费”。预计今年我省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将惠及17.8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实现税费减免49.69亿元。
《通知》明确,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辽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%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同时,《通知》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免优惠的,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