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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培养的通知(辽宁省)

来源:辽宁会计网

辽财会函〔2019〕493号

  各市财政局,省直各单位:

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培养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19〕33号)精神,财政部近期启动了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工作,为做好我省相关工作,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(高端班)选拔培养,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,着力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、市场开拓精神、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总会计师及后备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。请各市、省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结合本地区(本部门)实际情况,运用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工作群等媒介,广泛宣传,组织和动员相关人员参与报名选拔。

  2.做好报名组织工作。请积极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参与全国总会计师(高端班)选拔培养,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,认真填写《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申请表》,并准备好相关材料。

  3.报名地点和时间。省直单位申报人直接到省财政厅报名,各市申报人到所在市财政局报名。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20日。

  4.认真审核,汇总上报。各市财政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申请表、相关材料及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于2020年1月22日前报省财政厅。

  联系人: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处    尹莉萍

  联系电话: 024-22821841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辽宁省财政厅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12月26日 

 

附件1: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培养的通知.pdf

附件2.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申请表报送地点和联系电话.xls

附件3.2020年度全国总会计师培养(高端班)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.xlsx